内容审核公开全文含 AI 生成内容

生成内容如何标识

先分清发布者与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再核对发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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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一篇图文或一支短片时,生成内容可能只占其中一部分:封面是生成图,正文经过辅助起草,声音来自合成,产品画面则是实拍。要把标识做好,第一步是弄清实际用了什么,第二步才是确定在文件与发布页面上怎样表达。

先梳理内容和参与角色

为素材列一个简单清单,记录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分别来自哪里,哪些经过生成或合成,最终准备在哪些渠道发布。混合制作时,尽量说明涉及的部分,避免交接时把“只有背景用了生成工具”传成“整支片都是真实拍摄”。

再确认自己是在使用服务制作内容、向他人提供生成服务,还是提供传播服务。不同角色对应的要求需要分别核对,不能只凭网站上有一个提示标签,就判断整个业务已经满足全部规定。

显式与隐式标识解决不同问题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区分两类标识:显式标识让用户直接感知,隐式标识则通过文件数据中的技术信息表达。二者所在层面不同,给图片加一行说明不能据此证明元数据处理也已完成。

办法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并对适用的服务活动作出规定。具体形式和技术处理还需结合配套标准及实际角色执行。下面的工作流程用于减少制作环节遗漏,不代替对服务本身的适用性和技术要求判断。

提示内容应让普通读者看得懂

页面说明尽量对应真实制作情况。比如封面确为生成图,可以在相关内容附近说明;示例分镜用于展示构图,也应让读者理解它不是现场实拍。不要让提示与正文互相矛盾,也不要用生成标识掩盖失实内容。

文字要能被正常阅读,位置要与被说明的内容有关。具体字号、位置与持续方式按适用要求核对,不以“看起来应该够了”替代检查。不同媒体类型的处理方式不能简单照搬。

发布平台的声明入口也要使用

办法第十条要求用户使用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发布生成合成内容时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标识功能。制作人员把文件交出去以后,应把生成情况一并告诉负责发布的人,让对方能正确选择。

不要恶意删除、篡改、伪造或隐匿相关标识。涉及下载、导出或后续技术处理的服务,应按适用要求检查文件层面的标识;遇到不明确的实现问题,回到标准和服务文档核对,不猜测文件内部一定保留了什么。

用最终文件与页面完成交接

发布前确认文件版本、可见提示、已有技术标识的处理情况及平台声明;发布后再查看实际页面。横竖版、短版和封面等衍生素材分别检查,不能把一个版本的结论套给整个素材包。

留存必要的输入来源、制作记录和发布链接。以后若补做或更正,先更新相关文件,再同步相应页面说明。标识应伴随内容真实使用过程,让观看者能理解它的来源,而不是临近发布时才临时补上的装饰。